当初蔡文胜将265.com以几千万美元卖给谷歌中国时,还顺带送了一个G.cn域名。 据《北京晚报》报道称,“地铁扫码”实际上与以往我们常见的散发小广告类似,只是把小广告的点对面,换成了更有针对性的点对点,同样属于商业行为,都是被《地铁行为规范条例》明令禁止的。
最初没人投资,三个创始人自己掏腰包凑了不到1000万元资金。关键一点,我是在电影《保镖》中学到的。
两边的生意都很大……未来乐淘是向电子方向突围还是向商务方向突围呢?这个还没有定论,我还在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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